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4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表决董事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03年度财务报告境外审计机构,费用80万元。
    此项决议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