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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ST昆百大 项目:公司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并实施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公告
2003-10-29 打印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A股股票恢复上市交易后至其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A股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以下简称“退市风险警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历年刊登在《证券时报》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本公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恢复上市公告的一系列规定和基本要求而编制的,旨在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本公司此次A股股票恢复上市的基本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3]55号《关于同意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本公司A股股票获准于2003年11月6日起恢复上市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一、有关机构

    1、本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Kunming Sinobright(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 :何道峰

    董事会秘书 :吴梦冰

    联系地址 :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

    邮政编码 :650021

    联系电话 :0871-3621681

    传 真 :0871-3623414

    电子信箱 :silence0560@sohu.com

    注册地址 :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

    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2、恢复上市推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金钟广场

    项目联络人:王建辉、唐英凯、幸强

    电话:(021)63756385、(0755)83002880

    传真:(021)63756458、(0755)83002833

    3、会计师事务所: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守任

    住所:昆明市拓东路23号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红斌、张雁翔

    电话:(0871)3173945

    传真:(0871)3184386

    4、律师事务所: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郭靖宇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36号如意大厦

    经办签字律师:郭靖宇、杨向红

    电话:0871-3636007

    传真:0871-3636001

    5、股份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恢复上市时间及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

    经本公司申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A股股票自2003年11月6日起恢复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加强风险警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本公司A股股票恢复上市后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恢复上市股票种类:A股股票

    恢复上市股票简称:*ST百大

    恢复上市股票代码:000560

    恢复上市首日(2003年11月6日)的公司A股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5%。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于2003年10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3]55号《关于同意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其主要内容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同意本公司股票自2003年11月6日起恢复上市并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四、本公司董事会关于A股股票恢复上市措施的具体情况说明

    本公司A股股票于1994年2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因2000年至2002年连续三年亏损,自2003年4月8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交易。

    在暂停上市期间,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清理不良资产,创造性地实施了债务重组,改革了人事、分配制度,全面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使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竞争能力等得到了实质、有效的改善,实现了公司扭亏为盈,维护了广大投资者权益。云南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审计本公司2003年上半年的财务报告,并出具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2003年上半年本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2619万元,实现净利润1920万元,符合股票恢复上市的条件。2003年下半年,公司以发展为主线,对内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对外积极扩张发展,加速支柱产业的发展和新利润增长点的形成,争取2003年全年实现盈利。

    五、恢复上市推荐人意见

    以下恢复上市推荐人意见摘自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推荐书》。

    海通证券对昆百大申请恢复上市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尽职调查,同时审慎地查阅了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文件,认为昆百大已经具备了有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关于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保持独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程序规范,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债务重组规范有效,业务发展方向得到强化,公司经营状况发生实质性好转,具备申请恢复上市实质条件。

    因此,海通证券同意向贵所推荐昆百大股票恢复上市。

    五、法律意见

    以下法律意见摘自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法律意见书》。

    海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昆百大已具备《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述之恢复上市的条件,恢复上市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风险因素分析及风险提示

    1、资产负债率较高、股东权益为负数的风险。公司认为:由于公司在2000年至200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亏损,加之本公司计提了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累计亏损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股东权益为负数。但随着公司实施债务重组、清理不良资产及B座产权商场的出售等一系列措施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已大为改善,资产负债率、股东权益及相关财务指标已得到良性的恢复。同时,公司还将通过置入新的优良资产,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财务状况将会进一步得到改善,资产结构将日渐优化合理,负债亦将渐趋良性。

    2、财务风险。公司提醒投资者:目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总体水平仍然较高,且利润构成主要来自于政府补贴收入,公司仍然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3、终止上市风险。如果本公司2003年度出现亏损,按照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关于执行〈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A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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