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3年3月24日昆政办复〔2003〕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给予昆百大资金支持的批复》文件,对给予昆百大资金支持事宜批复如下:
    为促进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改革脱困,摆脱退市危机,同意按省、市政府各承担50%的比例,从2003年开始,每年给予昆百大2400万元扶持资金,连续三年共计7200万元。昆百大可以将扶持资金为计入补贴收入,确保全部用于昆百大实现资产和债务重组目标。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