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签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三笔共计11850万元,借款期限11个月,自2002年12月31日起至2003年11月30日止,按月结息,月利率为4.39625‰。此三笔借款为本公司债务重组一揽子方案中的一部分,借款用途为用于偿还原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方式为最高额抵押。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