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2年12月2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3名,监事马原委托监事张亚光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张亚光主持。会议审议了《以物抵贷协议》、《还款免息协议书》,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签署的《以物抵贷协议》,即以经评估确认的新纪元广场B座写字楼、C座商场、停车楼和写字楼以及博园世家、晨曦街洋房、国际花园相关资产25,435万元,按评估值的91.46%,即23,200万元抵偿等额贷款。其中部份抵贷资产共计1,441.81万元系本公司关联企业提供,属关联交易。
    二、同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签署的《还款免息协议书》,即本公司在年内偿还6500万元现金的前提下,工行南屏支行同意减免本公司贷款利息4022万元。
    以上两项议案尚需报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