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作如下说明:
    本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将于2002年11月23日刊登以资抵债的公告,除此之外,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已于2002年10月26日在第三季度报告中对本年度经营业绩预计亏损进行了披露。同时,公司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是《证券时报》。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