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02年8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上公告,由于电子报盘的问题,造成半年度报告摘要部份内容漏登,现对其补充公告如下: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我公司为昆明市滇池高尔夫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昆明市官渡区支行贷款11,200,000元提供担保(该事项已在公司2001年度报告中披露过),在执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云高民二终字第197号民事判决书的过程中,经协商,我公司与中国银行昆明市官渡支行于2002年6月8日达成如下和解协议:因执行总金额贷款本金共计270万元,利息255.0147万元,两项共计525.0147万元,官渡支行同意在借款利息总额的基础上减免昆百大50%的还款义务,即昆百大总计需支付127.5074万元的借款利息,并于2002年8月31日前清偿完毕,借款本金270万元需在2002年6月30日以前支付完毕。
    2.重大担保事项
    本公司为昆明建华集团向银行借款20,000,000.00元提供担保(借款期为1998年11月至2000年11月),截止报告日,昆明建华企业集团尚未归还此笔借款(该事项已在公司2001年度报告中披露过)。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