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第三届董事会 现就提名张国祥、杜光远为昆百大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与昆百大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附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昆百大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附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昆百大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昆百大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昆百大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 不是昆百大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昆百大已发行股份5 %以上的股 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昆百大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昆百大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昆百大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独立董事个人履历:
    张国祥(独立董事),男,54岁,北京大学无线电本科毕业,1970年参加工作,历 任北京大学汉中分校附属学校副校长、北京大学无线电系教员、讲师、中国驻瑞典 大使馆教育处二秘,现任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副总裁,兼北京方正实业开发公司总经 理。张国祥先生为北大方正集团创始人之一,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工作, 有丰富的企 业经营和管理经验。
    杜光远(独立董事),男,29岁,西安公路交通大学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 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95年参加工作,曾在北京中瑞嘉会计师事务所、北京 德威评估公司从事审计和评估业务,现为华闻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合伙人), 杜光 远先生长期从事独立的会计审计工作,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提名人: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22日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国祥,作为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昆百大”)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昆百大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昆百大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昆百大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昆百大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昆百大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昆百大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况。
    七、本人没有为昆百大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昆百大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昆百大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昆百大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国祥    2001年11月22日于云南省昆明市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杜光远,作为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昆百大”)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昆百大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 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昆百大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昆百大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昆百大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昆百大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昆百大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况。
    七、本人没有为昆百大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昆百大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 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昆百大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昆百大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杜光远    2001年11月22日于云南省昆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