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 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及其它有关法规,本公司94年3月15 日董事会会 议通过的199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经过公司94年3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 经云体 改复(1994)19号文批准,现将本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本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每十股派送现金1.80 元。
    二、昆百大股票的股权登记日为1994年5月30 日(该日持有者享有分红派息权 益)。
    三、分红派息对象:截止1994年5月30日下午15:30收市后, 在深圳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及异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昆百大的股东均属派息范围,昆百大 股票除息日为1994年5月31日。
    四、分红派息办法:昆百大的法人股股东派息将通过云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直 接划入股东开户银行的帐户;内部职工股的派息通过云南证券登记公司派发(持分 红派息专户存折和股权证持有卡办理);深圳地区的公众股股息由托管券商直接划 入股民的资金帐户或保证金帐户,其它地区的公众股股息由所在地证券登记机构负 责发放。
    五、本次分红期间昆百大的股票不停牌。为保证分红派息的顺利进行,昆百大 的股票从1994年5月23日到6月10日止,停止办理托管及转托管手续。
    六、咨询地点: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公司股份事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871)3610972 3611981
    七、派息地点:昆明护国路190号
    电 话:3140118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