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4年4月20日在昆明连云宾馆召开股 东代表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49人,代表股份8588.24万股, 符合有关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股权数。经大会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批准公司董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
    二、批准公司董事会1994年工作计划。
    三、批准公司监事会1993年度工作报告。
    四、批准公司1993年度财务结算和1994年财务预算。
    五、批准公司1993年度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为:法定盈余公积金10%,公益金1 0%,分红基金80%。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1.8元现金。
    六、批准公司1994年向社会发行债券1亿元,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七、批准公司1994年底或1995年初,申请通过配股筹集股金1亿元, 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