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昆百大")已于2006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05 年9 月15 日、2006年6月12日、2006年6月13日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与昆明华利达(集团)公司、云南英君科技有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拟分别受让上述三家公司所持的昆百大股份20万股、200万股、2,150.99万股(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6年6月23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由于上述股份转让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对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豁免并完成过户手续,目前华夏西部正在积极申请办理豁免要约收购相关事宜,截止本公告日,中国证监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尚未获得,因此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暂不能实施,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一旦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其要约收购批复并完成股权转让过户,公司将及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商定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的时间安排并公告,争取公司股票早日复牌。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