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10月19日,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与(荷兰)家乐福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荷兰家乐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谅解备忘录》及《合资经营合同终止协议》。根据协议,荷兰家乐福以4171.5万元人民币购买昆百大持有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家乐福")35%的股权。由于昆明家乐福为中外合资企业,本次股权转让需报商务部批准。股权转让详情见本公司于2005年10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目前昆百大已收到《商务部关于同意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批复》(商资批〔2005〕3147号),并于2005年12月27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已于协议签署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了购买价款的60%,并将于公司新营业执照颁发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40%的购买价款。本次转让完成后,昆百大不再持有昆明家乐福的股权。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