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股票于2005年9月15日、16日、19日连续三日达到涨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本公司对股票异常波动做如下说明:
    1.本公司与北京天安伟业置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分别受让上述两公司所持有的江苏百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1%和20%的股份。(详细情况参见2005年9月20日公告的《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2.除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外,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和管理层,得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其他变化。
    3.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4.《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