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股票于2005年6月30日、7月1日、7月4日连续三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本公司对股票异常波动做如下说明:
    1.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和管理层,得知公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变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无任何诱发股价大幅下跌的内部原因。
    2.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3.《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