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10月14日、15日、18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郑重说明如下:
    公司在咨询了主要股东和管理层后认为:截止到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04年10月23日如期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