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04年4月21日、22日、23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郑重说明如下:
    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报告》于2004年4月26日如期公告。
    公司在咨询了主要股东和管理层后认为:截止到目前为止,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