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杭州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2001年9月10日至15 日对我公司进行 了例行巡回检查,本次巡检杭州特派办对监事会的运作提出了以下问题:
    1、历届历次监事会欠缺原始会议记录。
    2、大部分监事会会议存在无书面会议通知的问题。
    3、公司制定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过于简略,可操作性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本公司监事会拟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今后将单独下发监事会会 议的通知,并单独形成会议记录,提高监事会的独立运作能力,对监事会议事规则 进行修改,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讨论,以提高可操作性。
    根据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规定的整改期限,公司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按时完 成,并加强日常监督,进一步规范运作。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