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临时股东大会于1996年11月25日在浙江省萧山市 万向集团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召开,出席会议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866.4957万 股,占总股份15689.7634万股的75.63%,达到法定数额,经大会审议和表决,杭州 市公证处公证,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九五"发展战略》。
    二、本次大会就董事会提出的收购浙江万向机械有限公司60%的股权, 收购浙 江特种轴承公司60%股权和收购浙江汽车轴承公司60%股权进行审议并表决。由于本 次收购涉及关联交易,为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此次投 票方法采取"关联方回避法",作为关联方的万向集团公司不参加对此表决,由其他 法人股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自行表决。万向集团持有股数10327.4724万股,按表 决方法,实际参加表决的总股数为1539.0233万股, 股东们对本公司收购浙江万向 机械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的具体事实进行了详细、认真的审议。
    1、通过收购浙江万向机械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计划,协议转让价为人民币5996. 60万元。
    同意该议案的占表决总股份的100%,表决有效通过。
    2、通过收购浙江特种轴承公司60%股权的计划,协议转让价为人民币1560万元。
    同意该议案的占表决总股份的100%,表决有效通过。
    3、通过收购浙江汽车轴承公司60%股权的计划,协议转让价为人民币1092. 96 万元。
    同意该议案的占表决总股份的100%,表决有效通过。
    4、转让方万向集团公司承诺,为支持本公司的发展, 该公司将放弃今年以来 上述三家公司转让部分股份的权益和利润,归本公司所享受。
    本次收购资金以负债贷款解决资金来源,不影响公司目前股本结构。
    三、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收购的具体事宜,并请于1996年12月31日前予完 成。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减震器项目易地建设的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1、原第三章第十三条为"公司共发行股份11990.0976万股,均为记名式人民币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一元人民币。"
    现改为"公司共发行股份15689.7634万股,均为记名式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 值为一元人民币。"
    2、原第三章第十四条为"公司共发行发起人法人股8690.0976万股, 社会公众 股3300万股。"
    现改为"公司共发行起人法人股11159.8864万股,社会公众股4529.877万股。"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