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公司与华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 12月20日签定了《股权转让约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拟将持有的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莱茵置业",证券代码 000558)26,747,600股法人股,占辽房天总股本22.83%, 有偿转让给浙江莱茵达 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总额为4,000万元。
    二、我公司及关联法人、我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份转让 期间以及本次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均未持有和买卖辽房天的已上市流通股份。
    三、我公司未签署过包含禁止或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条款的合同、协议 或其它文件。也不存在判决、裁决或其它原因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
    四、我公司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不再持有莱茵置业任何股份。
    五、备查文件:股权转让约定书。
    
华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