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的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浙江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接到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签 订本公司法人股转让协议的报告,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将其所持 有的本公司的法人股7,739,150股,占总股本的6.60%, 全部转让给浙江莱茵达投 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转让过户完成后,浙江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7,739 ,150股,占总股本的6.60%,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三、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转让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变化如下:
    1、本次股权转让前:
名称 持有股数(股) 比例(%)华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6,747,600 22.83
南京蓝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0,000,000 8.54
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739,150 6.60
沈阳利源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403,750 2.05
北京仁达国际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1,815,000 1.55
北京房地产开发经营总公司 1,210,000 1.0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分公司 1,210,000 1.03
沈阳大和商务有限公司 1,100,000 0.94
上海融道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0.85
沈阳复合纸厂 783,475 0.67
2、本次股权转让后前十名股东:
名称 持有股数(股) 比例(%)
华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6,747,600 22.83
南京蓝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0,000,000 8.54
浙江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 7,739,150 6.60
沈阳利源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403,750 2.05
北京仁达国际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1,815,000 1.55
北京房地产开发经营总公司 1,210,000 1.0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分公司 1,210,000 1.03
沈阳大和商务有限公司 1,100,000 0.94
上海融道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0.85
沈阳复合纸厂 783,475 0.67
    四、截止目前及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 变化。
    五、备查文件:
    1、 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定向转让莱茵达置业股份有发公司法人股 股权的协议书。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