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华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于 2001年12月20日签订的关于转让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的约定书, 该股 权因华顿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借款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而质押给华夏银行, 双方在该股权设定的质押权被解除或华夏银行同意转让的情况下, 双方约定华顿国 际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贰仟陆佰柒拾肆万柒仟陆佰(26,747,600)股辽房天法人 股股权,占辽房天总股本的22.83%,以4,0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有偿转让给浙江莱茵 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莱茵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批发、零售;纺织原料, 金 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建筑材料;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 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为:高继胜
    注册资本5000万元,截至2001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4,890万元, 净资产 为13,822万元。
    特此公告。
    
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