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 我公司与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 2001年1月17日签定了《关于定向转让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的协议书》 ,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拟受让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辽房天,证券代码0558)26,747,600股法人股,占辽房天总股本22.83%,转让总 额为3,879万元。我公司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经营性资金。
    二、我公司于1999年8月17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物业 管理服务;建材、装饰材料、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销售, 注册地址为沈阳市和 平区和平北大街156号,主要出资人为沈阳永业保龄娱乐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 286 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32.86%;沈阳永业现代饮品有限公司、出资2,699万元,占公 司总股本的26.99%。我公司与辽房天的主营业务在品种、 市场上存在一定程度的 同业竞争情形,我公司与辽房天共同承诺:当遇有同业竞争的情形时,将本着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三、我公司与股份出让方沈阳万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产权关联关系, 不 存在受托行使辽房天其他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我公司及关联法人、我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份转让 期间以及本次股份转让前六个月内,均未持有和买卖辽房天的已上市流通股份。
    五、备查文件:关于定向转让沈阳房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权的协议书。
    
辽宁韦叶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