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与浙江省二轻集团公司签署的《关于仪征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2004年10月18日召开的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见2004年9月18、10月19日《中国证券报》)。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4年11月19日经扬州市仪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浙江省二轻集团公司所持仪征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的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二、仪征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原董事会向新董事会的移交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备查文件
    1、扬州市仪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
    2、仪征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