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4年7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9名董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和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