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南洋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于1995年4月18日上午9时在海 口市泰华酒店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以及董事、监事共98人,代表股权超过本 公司股本总数的2/3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通过的 决议有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本公司1994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本公司1994年度财务决算及199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199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199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和1995年配股方案;
    一、分红派息方案:
    (一)个人股、国家股每10股送2股红股;
    (二)法人股每10股送1股红股并派发现金1.00元。
    二、配股方案:
    按现有总股本12,000万股摊薄每10股配售2.5股,即共配售3000万股,每股配 售价格暂定3.00-3.60元间,具体价格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视市场情况确定,该 方案需报政府有关部审批,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
    五、通过增补何南跃先生为本公司董事;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有关事项的方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海南南洋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