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南洋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次股东大通过的发 展“大海运”计划的总体规划,本公司第二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建造大型散 化船舶的决议,本公司于1997年8月6日在公司本部与日本川铁商事株式会社签订了 新造流体化工品的协议。为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新造两艘8500吨级液体化工品船舶。
    二、协议投资总额为38.6亿日元。其中融资额为30.88亿日元。 由日本川铁商 事株式社提供借款,年息Libor+1.425%,还贷期限13年;7.72亿日元为自筹资金。
    三、协议建造期限为1997年8月6日至1999年10月6日。
    
海南南洋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199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