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南洋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于1996年4月26 日在 海口市泰华酒店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总裁1995年度工作报告及1996年工作计划;
    2、审议通过公司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1996年度项目投资发展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1995年度税后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为:公司1995年度实现 净利润21826649.29元。其中(1)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82664.93元;(2)提取10% 公益金2182664.93元;(3)余80%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461319.43元, 分红派息预案 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并发现金0.20元,配股后增加的新股份也享有1995年度的分红, 从盈余公积金提取派发,本预案需提交本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主管 部门查审后实施。
    
海南南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