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南洋”)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本公司自2002年5月29日起终止与琼南洋的登记关系,同时终止为其提供登记结算服务,不再对琼南洋股票承担登记及与此有关的查询、协助非流通股司法冻结解冻、股票质押登记、未派股票权益的派发等方面的任何责任。
    鉴于本公司已于2002年9月5日将琼南洋的股份登记数据及其书面材料全部移交给该公司,完成了股份移交手续,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原已受理的琼南洋的流通股司法协助冻结、流通股质押登记等,必须于2002年11月30日前将相关数据及书面材料移交琼南洋。逾期不移交的,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该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承担。
    从2002年9月5日起,凡涉及琼南洋的未派股票权益的派发、司法协助冻结解冻、质押登记和解除质押登记、股权协议转让过户等业务,均由南洋航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办理。
    本公司与琼南洋终止登记关系和相关数据移交行为并不涉及琼南洋的其他法律关系和投资者因琼南洋股票交易而与其他证券市场主体之间的各种法律关系,这些关系及由此产生的有关事项应由琼南洋、投资者等相关主体另行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