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海南省海运总公司持有的海南南洋船务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法人股计39,607,881股,占海南南洋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8.87 %,至此海南海运总公司原持有海南南洋船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39,607,881股法 人股全部转让完毕。此转让事项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函〔1996〕8号文、 海南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琼国资函〔1996〕产字第06号文、海南省证券管理办公琼证 办函〔1995〕37号文批复同意。
    本公司正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股票发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关 于多次公告的义务,并履行了关于信息披露报告的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成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