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9月26日下午19时,在北京市北苑路169号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人数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本公司与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经营北京巨龙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增加对巨龙东方国际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交易定价的过程是公平的,交易的结果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在本次关联交易中,本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