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8月7日9:30时,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58号美惠大厦1层北京新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人数7人,实际到会人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修改《公司章程》:
    1、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删除后面的“深圳市太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德惠俱乐部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其余条款不变,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六条修改为“董事会由七人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二人。”
    二、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原第二条修改为“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独立董事2名。”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1、同意王敬武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决定聘任王瑛女士为公司代总裁;
    2、同意陈怀志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职务,决定聘任翟向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3、同意黄国顺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
    四、董事会成员变动:
    1、同意王敬武先生、陈怀志先生、冯维先生、伍伟为先生、孙伟光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决定推选王瑛女士、张书华先生、鲍煜虹先生、孙苏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9月10日9:30时,在深圳市公司本部召开公司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提交审议的事项,会议通知附后。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