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法人股股东北京新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唐”)、北京德惠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德惠”)于日前与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龙信息”)签定法人股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4,861,412股和4,972,258股(各占公司总股本的18.16%和6.08%),以协议方式转让给巨龙信息。根据《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上述北京新唐、北京德惠于2002年7月30日签署的《法人股转让协议》,北京新唐将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4,861,412股(占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8.16%)、北京德惠将持有的本公司社会法人股4,972,258股(占本公司股份比例为6.08%)以每股1.2元的价格转让给巨龙信息,转让价款合计23,800,404.00元。
    二、本次转让以后北京新唐、北京德惠不再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19,833,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24%,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总股本、股本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股权转让后,持有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深圳市太光科技有限公司 19897057股 24.32% 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9833670股 24.24% 中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80000股 4.986% 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股 2.44% 上海歧林青装潢实业有限公司 2000000股 2.44% 深圳市富旺达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股 2.44% 深圳市太光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700000股 2.08% 天津民顺商贸有限公司 1300000股 1.58% 上海亿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00000股 1.22% 深圳市桑海通投资有限公司 1100000股 1.22%
    五、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无变化。
    六、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权转让前六个月均没有买卖本公司上市流通股。
    七、本公司及其关联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权转让时没有持有本公司上市流通股。
    八、备查文件
    法人股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