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1年8月8日9:00时, 在深圳市福田区天安 数码城天吉大厦四楼公司本部召开,应到会3人,实际到会2人, 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监事会认为公司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是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如实 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
    2、监事会认为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时,没有违反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的决策程序是合法的, 公司在上半年建立健全了公 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现公司董事、经理在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3、监事会一致认为,上半年在关联交易过程中没有发现关联交易方有损害公司 利益,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其他股东的权益。
    4、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估计进行了仔细的分析,认为 董事会的上述估计是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没有高估公司资产和利润,有利于公 司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的理解。
    5、公司2001年度中期实现利润4,191,394.49元,鉴于公司以前年度仍然有-47, 707,185.14元亏损未进行弥补,董事会作出了中期不进行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决议,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