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原名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12月11日召开了2000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和深圳市太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光科技” )双方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即本公司将主要与涤纶化纤生产、 销售相关的应 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各类经营性资产,和太光科技 主要与TEC5200综合业务接入网设备生产、销售相关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 存 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经营性资产进行置换。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与太光科技资产置换的过户 法律手续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1、截止2001年3月10日本公司已完成了此次资产置换的财产与财务交接及相关 资产的过户法律手续;
    2、本公司聘请国浩律师集团(深圳) 事务所作为本公司此次资产置换的法律顾 问,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对本公司此次资产置换工作实施结果进行了认证并 出具《关于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原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工作 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