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6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11月1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发出。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董事6人,董事王瑛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宜明主持,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同意刘昌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刘昌明先生任职期间承担了大量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及证券事务都得到很好的运作,其辞职未有与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悖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其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职表示感谢。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