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9月20日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深圳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昌科技”)获悉申昌科技已代我公司偿还了福建兴业银行八卦岭支行贷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06年9月20日下午15时委托深圳市汇融拍卖有限公司在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湖北大厦21层拍卖厅拍卖申昌科技持有的本公司19897057股法人股(诉讼详细情况见2006年9月14日及2006年9月9日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由于申昌科技已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将全部债务金额代我公司汇入法院指定帐户,债权债务方将进入和解程序,所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法恢执字第113-5号)通知书已撤销上述股权拍卖。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