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26日14:00在中南海滨大酒店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的股份41,430,7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3%。本次会议由董事俞翔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同意27,680,7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66.81%;反对13,75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33.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了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出席会议律师乔森、张峰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律师意见书;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