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4月7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巨龙信息")书面通知,书面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因巨龙信息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凌")诉讼纠纷,珠海高凌查封了巨龙信息所持有本公司1375万股法人股,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郑执字第296号裁定书裁定依法评估拍卖上述1375万法人股。2006年3月6日,巨龙信息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确认函",同意评估结果,并由法院委托拍卖。2006年3月30日,《上海证券报》刊登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拍卖公告,称2006年4月10日受法院委托公开拍卖上述1375万股法人股。
    根据本公司查询资料显示,上述拟拍卖股份因巨龙信息债款纠纷,至今被司法冻结。
    本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公开拍卖事件,并督促有关各方及时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