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已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7.5.2和7.5.3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2005年4月25日上午停牌一小时。
    二、重要说明
    1、本公司董事会经咨询本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后郑重声明:截止公告之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再次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的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