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第106条的规定, 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于2000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进行,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董事12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贺炜先生全权委托副董事长李 金龙先生代表他主持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原副董事长刘江海先生因工作变动而主动辞去本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并由 董事会提请下次股东大会批准其辞去本公司董事之职。
    刘江海先生辞去董事之职后,本公司董事会将由12名成员组成,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