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1日9:30分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 人,代表股份19,897,0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2%,会议通知于2004年8月17日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瑛指定朱承武董事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选举夏承恩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9,897,0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了选举候淑英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19,897,0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聘请了广东铭致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鉴证,出席会议律师乔森、张峰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律师意见书;
    4.董事会决议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