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其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8月17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含授权代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