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公司受让贵州凯涤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黔凯涤”)股份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0)黔高法执字第41号,贵州省凯 里涤纶厂因与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万东支行有债权债务纠纷,经双方和解,法院裁 定将贵州省凯里涤纶厂持有的黔凯涤法人股23731377股(占黔凯涤总股本的29%)中 的13052258股(占黔凯涤总股本的16%)变卖给本公司。每股 1. 43 元, 计人民币 18664728.94元, 用于偿还贵州省凯里涤纶厂欠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万东支行的部 分借款。目前,本公司受让黔凯涤13052258法人股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此次受 让后,本司持有黔凯涤法人股13052258股,占黔凯涤总股本的16%,为黔凯涤第三 大股东。
    二、截止本公告刊登之日以及在此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自身及其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和买卖黔凯涤社会流通股的行为。
    三、本公司与贵州省凯里涤纶厂无产权关联关系。
    四、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受让股份有关的关联法人。
    五、本公司不存在受托行使黔凯涤其他股东权利的事实。
    六、本公司自成立以来,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冯维先生,截 至2000年10月13日所有者权益为43673681.29元,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崇文区幸福大 街甲39号,主营业务为餐饮;卡拉OK;器械健身;美容、美发。
    八、本公司受让黔凯涤13052258股法人股所需资金为18664728.94 元人民币, 其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德惠俱乐部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