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本公司于日前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太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光科技”)向深圳市证监局及本公司作出的还款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截至2004年3月31日,太光科技一共无偿占用本公司资金31,838,985.59元,占用方式全部为暂借款或代垫开支。
    二、太光科技经过2001年与本公司的资产置换,自本公司换入太光科技的主要为涤纶长丝生产经营性资产和无法收回的不良债权,目前涤纶长丝生产设备已被贵州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控制,太光科技经营举步维艰,为了偿还债务自2002年起占用本公司资金合计31,838,985.59元。
    三、太光科技拟在年内转让其持有本公司的股份19,897,0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32%),所得收入将全部用于偿还该公司欠本公司债款,由于本公司净资产已为负数和股权转让尚未正式开始,太光科技不能确定具体能够偿还的金额和时间。
    四、太光科技正在对该公司资产进行清理,承诺一旦取得有效资产将迅速完成变现用以偿还欠本公司债款。
    五、如果上述措施不能完全清偿太光科技欠本公司债款,则未能清偿部分太光科技将无力偿还。
    本公司经了解,太光科技制定的还款计划也是比较符合该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将持续敦促并关注太光科技还款工作进度,并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