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6月6日接到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3年6月6日与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 收购情况简介:
    1、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受让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833,670股,占总股本的24.24%;
    2、 本次股份转让的定价每股1.00元,转让总价款为19,833,670.00元。
    3、 本次转让完成后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9,833,670股,占总股本的24.24%,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巨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福音
    注册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金炉工业园交通东路882号
    注册资本:38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号码:3303821013977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经营范围:高低压电器元件、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五金工具以及电子、通讯产品等的生产、销售。
    收购人股东构成: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83.12%股份,其余股份分别由23位自然人持有。
    截止2003年5月31日, 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总资产5853万元,净资产4042万元。2003年1-5月实现销售收入1896万元,净利润156万元。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2000年-2003年5月31日的会计报表已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其他重要事项
    1、根据双方提供给本公司的文件表明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总股本、股本结构均未发生变化。
    (1)、截至2003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类 质押或冻结 股东性质 别注 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太光科技有限公司 19897057 24.32 未流通 19897057 民营企业 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9833670 24.24 未流通 19833670 国有控股 中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80000 4.986 未流通 ——— 上海歧林青装璜实业有限公司 2000000 2.44 未流通 民营企业 深圳市富旺达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2.44 未流通 ——— 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2.44 未流通 民营企业 深圳市太光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700000 2.08 未流通 民营企业 天津市民顺商贸有限公司 1300000 1.58 未流通 ——— 上海亿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00000 1.22 未流通 ——— 深圳市桑海通投资有限公司 1100000 1.22 未流通 ———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持股数量 比例(%) 股份类 质押或冻结 股东性质 别注 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太光科技有限公司 19897057 24.32 未流通 19897057 民营企业 上海人民企业集团温州电器 有限公司 19833670 24.24 未流通 民营企业 中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80000 4.986 未流通 ——— 上海歧林青装璜实业有限公司 2000000 2.44 未流通 民营企业 深圳市富旺达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2.44 未流通 ——— 上海岩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0 2.44 未流通 民营企业 深圳市太光通信发展有限公司 1700000 2.08 未流通 民营企业 天津市民顺商贸有限公司 1300000 1.58 未流通 ——— 上海亿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00000 1.22 未流通 ——— 深圳市桑海通投资有限公司 1100000 1.22 未流通 ———
    3、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
    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833,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24%,其中1375万股(占总股本的16.8%)被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诉讼保全冻结,冻结期限为2002年9月24日至2003年9月22日;剩余6,083,6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4%)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02年10月15日至2003年10月14日。
    巨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8月2日收购本公司上述转让股份时,曾在公告承诺受让后一年内不转让上述转让股份,至今该公司持有上述转让股份尚未满一年。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三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