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交易内容:油品采购
    关联交易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金额:103000万元
    占同类交易比例:90%
    去年的总交易额:102625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8.68%的本公司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性质为国家股。其情况介绍如下:
    法定代表人:陈同海
    注册资本:867亿元
    成立日期:2000 年2月25日
    公司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四地上市的公司,亦是上、中、下游业务高度一体化的能源化工公司。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的 主要业务包括:
    石油和天然气的勘探、开发、生产和贸易;
    石油的加工/石油产品的生产/石油产品的贸易及运输、分销和营销;
    石化产品的生产/分销和贸易。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凡政府(含地方政府)有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 政府指导价的,执行政府指导价;没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执行市场价(含招标价);前三者均没有的,执行协议价。
    交易价格:根据定价原则随时调整。成品油价格由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调整制定,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油品交易执行以上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在业务收入及利润总额中占绝对比重,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实行国家定价且市场上无大宗系统外油品供应,本公司油品经营业务不存在市场选择。
    因国内大宗成品油供应商只有中国石化、中石油两家,且因配置计划、供应保证等原因,本公司大部分成品油均购自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除非国内成品油供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否则本公司与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将继续持续。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对《关于预计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冯东青、刘雄华回避后,其他董事全部同意此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比较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所预计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正常经营相关,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所履行的有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关联交易合同。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关联交易合同。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