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于2005年5月11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本次会议对董事、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5年5月11日上午9点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山东泰安东岳大街104号)
    3、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报告》;
    (2)审议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报告》;
    (3)审议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预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6)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提案》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提案》。
    (8)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9)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4、参会对象:2005年4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5、参会登记: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受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为2005年5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李支清 联系电话:0538-6269630
    联系传真:0538-8265450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04号
    邮政编码;271000
    股东也可以采取信函、传真形式登记。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期间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3月2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弃权票; 4.该代表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具有/不具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 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为: 5、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