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鲁润股份)是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2001年3月7日,本公司受让泰安鲁浩贸易公司所持鲁润股份5028万股法人股,占其发行在外总股份的29.5%,成为其第一大股东。
    2000年底前,本公司与鲁润股份是贷款互保单位,双方对等担保。至2000年底,本公司对鲁润股份的担保额为23000万元。由于鲁润股份也对本公司提供了等额担保,本公司未就担保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2001年3月7日,本公司成为鲁润股份控股股东,为遵守股东不得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规定,本公司通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授信等形式解除了鲁润股份对本公司的全部担保,同时书面协议要求鲁润股份逐期还贷,以减少由此形成的本公司单方担保。
    为支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本公司承诺对其保留三年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就此项担保进行了定期的信息披露。
    2004年3月20日,通过鲁润股份还贷等形式,本公司对其担保全部解除。
    本公司由于对相关证券法规学习认识不够深刻,未能及时全面地披露担保事项,没有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向投资者诚恳致歉。2004年6月22日,本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将《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决议重大投资、担保事项的权限、程序的第一百零六条增加一项内容: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将通过持续的学习和完善制度,切实履行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职责。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