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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4 证券简称:泰山石油 项目:公司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20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04-04-24 打印

    本公司和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4月21日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冯东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刘雄华董事因故未到,委托邵凯英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一致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03年度净利润7,949,843.81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12,521,185.67元;可供分配的利润45,868,155.15元。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1,252,118.57元,公益金1,252,118.57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363,918.01元。基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终端销售网络的需求,公司2003年及2004年均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拟订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提案》:

    提议续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审计费36万元,其他审计、评估业务按发生额及行业标准计付。

    此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拟订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提议将《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决议重大投资、担保事项的权限、程序的第一百零六条增加一项内容: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非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此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决定召集2003年度股东大会:

    1、会议时间:2004年6月22日上午9点

    2、会议地点:公司本部六楼会议室(山东泰安东岳大街104号)

    3、会议议程:

    ⑴审议公司《2003年度董事会报告》;

    ⑵审议公司《2003年度监事会报告》;

    ⑶审议公司《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⑷审议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⑸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⑹审议《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服务机构的提案》。

    4、参会对象:2003年6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参会登记:法人股东应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者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受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为2004年6月22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管理部。

    联系人:李支清 联系电话:0538-6269630

    联系传真:0538-8265450

    联系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104号

    邮政编码;271000

    6、其他事项:本次会议期间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八 审议通过了《2004年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4月2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代理权。

    1.对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赞成票;

    2.对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反对票;

    3.对所列示的第 项议题投弃权票;

    4.该代表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具有/不具有)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为:

    5、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委托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有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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