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2年第1次会议于2002年1 月23日上午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9人, 副董事长赵成岩 先生因出差在外,书面委托吴彦明董事代行其在本次会议中所有议案的表决权,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与会 董事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经过认真学习讨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国证监会济南证管办对我公司下达 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济证公司字[2001]70号文)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公司将按 其要求认真加以整改;
    2、 审议通过了《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巡检发现问题的整 改报告》;
    3、 审议通过了《济南证管办辖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调查表》及《规范运 作整改方案》,决定将其正式上报济南证管办;
    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23日